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诈骗罪如何去认定,诈骗罪的对象有哪些
一、诈骗罪应如何去认定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1、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
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2、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
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3、与招摇撞骗罪界限
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金融诈骗案例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二、诈骗罪的对象有哪些
诈骗对象是诈骗行为所作用的合法权益的物质表现。其形式除了表现为物、财产性利益之外,还表现为其他利益。这些利益能否成为诈骗对象,与诈骗罪的犯罪客体密切相关。一般认为,诈骗罪是一种财产犯罪,其客体为公私财产所有权。
因此凡是能够体现公私财物所有权的物质形态均可成为诈骗对象,如财物、财产性利益等。但是,国外也有学者主张诈骗罪的保护法益不仅仅是财物,还有财产交易上的信义诚实的维持。
专业解答针对合同诈骗罪的惩处措施,主要涵盖了刑事责任,对非法所得进行追缴,以及向相关受害者提供经济补偿等几个方面。在犯罪行为人触犯了合同诈骗罪这个法律框架时,他们将承担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的严重后果,并且法院可能会判决其缴纳罚款或财产充公。与此同时,公安部门将会依法对犯罪分子所获得的所有财物进行追查,并将其归还给受害者。对于那些无法完全返还的部分,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寻求相应的赔偿。
专业解答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主要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已达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之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犯罪主体。同时,各类法人及非法人团体亦有可能成为本罪的承担主体。然而,无论何种情况,犯罪主体都必须是出于故意而实施了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涉案金额须达到法定标准的行为。
专业解答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手段类型针对合同诈骗罪的诈骗手段主要包含以下几种形式:(1)通过虚构不存在的公司或者假借他人名义来签署合同;(2)使用伪造、篡改、失效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3)在并无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利用先履行部分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手法,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签署并履行合同;(4)在收取了对方当事人所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之后便秘密逃离;(5)采用其他方式欺骗对方当事人,从而获取其财物。
专业解答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因素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该犯罪行为的主体应属于一般主体范围内的自然人或单位;其次,其主观心态必须表现为直接故意,并最好有明确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确切企图;再次,该罪行所侵害的客体应当是国家对于各类经济合同的有效监管制度以及公民个人或单位等所有者对自身财产的合法权益;最后,行为人在实施合同诈骗行为时,通常会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从而从对方当事人手中获取大量财物,并且这些财物的价值往往达到一定程度。
专业解答集资诈骗主要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权。国家对金融行业的严格管控和规范标准,能保证金融活动稳定有序。但集资诈骗会破坏这种环境,犯罪者通过欺诈手段侵犯投资者权益,给他们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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