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原则上不能。有担保物存在而不执行,将明显破坏合同的合意性和相对性,使得抵押担保制度形同虚设。这将明显有违平等自愿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在未执行担保物的情况下,人民无权强制执行非担保财产。
一、 ,最高人民执行工作办公室在回复北京大中商贸公司函明确告知山东省高级人民:“其(债务人)所提供的担保合法有效,且超出担保债务价值。在此情况下,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执行担保财产,而不应再对被执行人和担保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执行措施。”
二、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上述规定,足以说明,无论是抵押担保案件的执行或是执行中的担保都充分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以执行担保财产为前提。在抵押担保财产未予执行的情况下,执行非担保财产不具有合法性。
专业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之明确规定,若债务方或者第三方为保证债务顺利履行,抵押出部分财产予债权人,然而在债务方无法及时清还债务或者出现了合同上明确规定的实现抵押权的要求时,债权人便享有对此笔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益。所以,在借款方不履行还款责任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申请执行抵押财产以维护自身债券的优先受偿权利。
专业解答一般而言,个人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抵押偿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责任,可用共同财产抵押偿债;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原则上应依靠其个人财产清偿。在执行共同财产中债务人的份额时,需要保护非债务人配偶的权益。这些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专业解答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执行后,应严格审查立案条件,确保法律文书齐全且被执行人具备执行能力。执行前,需提前知会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无法履行的将采取强制措施。同时,执行人员需做好准备工作,如填写凭证、制定方案,并通告协助单位。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需出示证件和依据,完成后需提交执行报告。外地法院有权直接前往查询、冻结和划拨款项,无需当地法院许可或手续。
专业解答针对已设定抵押权的房产,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例如查封、扣押等。 然而,当房产被拍卖或变卖后,所得款项将优先用于满足抵押权人的债权。这意味着,抵押权人在执行过程中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确保其债权得到优先保障。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执行程序的公平和有效。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将依法进行,确保各方权益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专业解答在得到出租人明确批准后,承租方可将租赁物品转让给第三方,同时租赁协议仍有效。若第三方造成租赁物损害或损失,承租方应负责赔偿。未经出租人许可擅自转租,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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