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执行不了怎么办,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谁来承担
一般不会出现强制执行执行不了的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以等到有财产再执行。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本案中的执行案件应当在执行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结。有特殊情况的,经过一定的审批,可以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备案。”
2、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判决后,执行中可以直接向其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单位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完成盖单等手续,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3、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本案中的判决中也作出了这样的判决。因此,在判决后,应当将你预交的诉讼费用予以退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专业解答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咱们想要申请强制执行,就得找点儿别的证据来证明咱俩之间是真有这笔债务关系。就算你们俩真的借钱了,虽然没打借条,但像银行转账纪录,第三方见证人的话,还有录音录像以及短信、微信聊天这种绰号“电子证人”的东西,都能拿来做个证明。要是这些证据足够有力地说清楚这事儿,那你这个债权人就能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
专业解答别慌,我给你说说这个事情怎么处理。首先,你得看清楚合同里有没有规定什么时候还清所有的欠款,如果有的话,那就好办多了。只要对方没按照这个规定来,你就有权利去告他们,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官司。而这个官司赢了之后,如果对方还是不肯还你那些钱,你就可以申请让国家出面强制执行了。
专业解答关于申请执行时间的相关事项,根据法律法规条文的明文规定,其时长应为贰年之久。具体来说,这贰年的期间其实是以法律文书中所明确规定的应当履行义务的最终日期作为起点进行推算的。若在法律文书中已经详细列明了分期履行的方案,则该贰年的期间从最后一期法定履行期限届满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倘若法律文书未曾清晰注明履行期间的长短,那么此贰年的期间将依照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刻作为起点开始计算。
专业解答如果你遇到了这种情况,法律文书上明文规定了双方都要遵守的事情,但是其中一方就是不肯照做的话,那另一方就可以去法院申请让他们强制执行。所以,要是有人借了你的钱却迟迟不还,而且法院也已经给出了明确的判决或者调解书,认定他是应该还这笔钱的,那么你就可以拿着这些法律文书去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专业解答在债务人未能按照法律文件所载之承诺履行还款义务之时,债权方有权在法律明文规定的履约期限完毕之后的第二年起向当地的司法机构申请强制执行。若该法律文件对于欠款偿付承诺规定分期执行,则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应自最后一次履约期限逾期之际开始计算。倘若法律文件中并未明确规定履约期限,那么就应该遵照法律文件生效的那一天作为申请强制执行的起点进行日期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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