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呼和浩特法律咨询 > 呼和浩特人身侵权法律咨询 > 高中课堂上,学生发生口角,先动手的受伤,责任在谁

高中课堂上,学生发生口角,先动手的受伤,责任在谁

方* 内蒙古-呼和浩特 人身侵权咨询 2021.03.28 08:00:48 370人阅读

高中课堂上,学生发生口角,先动手的受伤,责任在谁

其他人都在看:
呼和浩特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呼和浩特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意见】
报警后,警察认定责任大小。赔偿 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021-03-28 08:02:4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