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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当承担监护职责吗?

王** 广东-东莞 学校侵权咨询 2021.03.26 19:27:15 442人阅读

学校应当承担监护职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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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2021-03-26 19:28: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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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学校对学生是否承担监护职责?

    专业解答学校对学生是不需要承担监护职责的,因为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学校并非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我们国家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当中,其中也并不包括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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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监护人与学校责任的分担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析 监护人与学校责任的分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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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要承担监护责任

    律师解析 需要看案情,《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2025.02.08 129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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