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保存好对方欠你钱的书面证据,如欠条,银行划款记录、邮局汇款凭条等,如果没有书证,找人证--要充分的人证。
二、确实需要欠条如果有的话,又没有约定还款时间?你说过年的时候还你,有什么样的证据?
三、决定的话,被告的资料已经足够:
民事诉讼状-题目居中
原告:你的名字,民族,生日,身份证,住址等
被告:朋友的名字,身份证,身份证住址等
会按照你写的送达,虽然被告可能并不居住在身份政写的上,但是这是他的法定(暂时这样说吧),如果不能够直接送达到他名下,会公告送达(公告费和诉讼费都是由你先预交)--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公告两个月后再加上答辩期时间等,开庭。如果他不到庭,会缺席判决。
诉讼的好处是,通过诉讼,将钱款事实确定下来,防止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胜诉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专业解答要是你的朋友欠了钱没还给你你就得去他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告状。但要是他的家跟平时待着的地方不是同一个地方的话,那就得去他经常住的那个地方的人民法院起诉。就是在一堆被告里头,说起来他们住的或者常住的地儿都不在同一个地方的话,那些地方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这件事。
专业解答说到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事情,你知道的,我们肯定都要遵守一些规矩比如说法律规定什么的。那要是你好朋友找你借钱了,你俩其实就是构成了债也就是欠钱的关系。然后,如果你朋友借了你的钱却没还给你,那他可能就是违反了你们之前说好的约定,这种情况在民法里面叫做“不履行债务”,是要负起相应的责任的。但是,光靠这条法律条款可没法儿直接判断你朋友到底有没有犯法,因为这个问题还要看具体情况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才行。
专业解答我告诉你要是你的哪个朋友欠了你五万块却死活不肯还钱的话,那你就赶紧去法院告他,让法院来判他到底要不要还这个债。只要法院把判决书下下来了,而你那个朋友还是不肯还钱,那你就再去找法院申请执行,这样就能用法律的手段来逼着他把钱还给你。
专业解答若贵友向阁下借取60,000元人民币款项,却未能依照事先约定之期限履行还款义务,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及第六百七十六条的相关法律法规,阁下有权要求其偿还借款本息,并且需要额外支付逾期利息。如有必要,阁下可采取下述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庭裁决贵友归还借款本金以及逾期利息。
专业解答您有权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贵友履行其债务承诺返还借款。倘若您在撰写相关起诉文书时,存在一定的困难与困扰,则可选择以口头形式进行诉讼陈述,由负有法定职责的法院予以记录并向另一方当事人传达。若您的朋友未能根据规定期限内及时偿还这部分资金,您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以法律的权威手段促使案情得到公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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