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由此可以看出:
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
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
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专业解答交通事故中,患者住院费用通常自理,康复后向侵权方索赔。协商或垫付由双方决定,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可在必要时介入。赔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伙食补贴、交通费用及残疾赔偿金,后者按受害人残疾等级和当地收入水平计算,60岁以上受害人逐年减半赔偿。所有费用需符合实际发生并提供相关证据。
专业解答职工工伤入院,医疗费用可由单位或伤员预付。若已购工伤险,费用经社保局审核后报销;未购则全由单位承担。但需注意,工伤治疗有药物目录限制,超出部分通常不被工伤保险基金认可。
专业解答对于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一般由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协商承担。若超出保险限额或肇事方未保险、逃逸,则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预付。双方可协商垫付费用,若对方不支付,伤者需自行垫付后凭据追偿。主要责任方应预先垫付费用。
专业解答遭遇工伤事故后,住院费用可由用人单位或伤者垫付。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经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审核后报销;未参加的,单位需承担全部费用。但工伤保险有药品目录限制,超出目录的药品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无法报销的部分通常指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支出。
专业解答遭遇工伤事故后,住院费用可由用人单位或伤者垫付。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经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审核后报销;未参加的,单位需承担全部费用。但工伤保险有药品目录限制,超出目录的药品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无法报销的部分通常指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支出。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住院垫付由谁负责:交通事故受伤的住院费通常由双方协商。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可以在责任范围内提前支付救援费用。没有保险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提前支付救援费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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