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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违约,但未及时通知,应负什么责任

王** 广西-贵港 合同纠纷咨询 2021.03.26 08:49:24 450人阅读

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违约,但未及时通知,应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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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一般指: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等自然灾害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但不可抗力其实是可以约定的,有些时候,双方会把等事件也约定为不可抗力因素。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够预见、不能够避免并不能够克服的客观情况。构成不可抗力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A.不可预见的偶然性。
不可抗力所指的事件必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事件,它在合同订立后的发生纯属偶然。
B.不可控制的客观性。
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该事件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人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所导致的,债务人对事件的发生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主观上也不能阻它发生。债务人对于非因为可归咎于自己的原因而产生的事件,如果能够通过主观努力克服它,就必须努力去做,否则就不足以免除其债务。

2021-03-26 08:51: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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