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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婚内与人同居丈夫获赔精神损失费多少

李** 江苏-扬州 人身侵权咨询 2021.03.25 21:41:47 370人阅读

妻子婚内与人同居丈夫获赔精神损失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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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方先生与A在相识二年后,决定步入婚姻的殿堂。但婚后不久A便与前男友同居,并将方先生诉至,要求离婚。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审结了此案。原告A称,原告与方先生于2004年相识,因方先生说其单位要提升一批领导,其中一个条件是要有北京户口或配偶有北京户口。在方先生的哀求和欺骗下,原被告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没有感情,婚后也未共同生活,故请求依法解除双方之间有名无实的痛苦婚姻。被告方先生称,两人是有感情的,A提出离婚的真正原因是其有第三者,只要A能回心转意,自己欢迎她回家。经审理认为,A与方先生虽系自愿登记结婚,但双方婚后不久即分居生活,尤其是A与他人非法同居,违背了夫妻间应当相互忠诚的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间的感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对此,A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受到谴责。方先生虽不同意离婚,但因双方感情已破裂,已没有必要再勉强维持双方名存实亡的婚姻。故判决准许A与方先生离婚,A给付方先生精神损失费八万元。

2021-03-25 21:43:47 回复

可以的。与他人非法同居,违背了夫妻间应当相互忠诚的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间的感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提请精神损失费。【相关法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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