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在非机动车车道内,非机动车辆驾驶者遭机动车追尾,通常机动车驾驶员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若能证明非机动车辆驾驶者有过错,可减轻机动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即使机动车无过失,也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最终裁决需综合事故具体情况。
专业解答若遇汽车追尾,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协助交管部门调查。若造成伤亡,须紧急救助伤员,并通知交警或公安机关。如仅涉及轻微财产损失且事实清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当事人可先行离开,后续通过协商处理。
专业解答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中若遭遇碰撞,责任判定需参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措施,考虑事故中双方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严重程度。若电动车属机动车,则依据双方行为及错误程度,判定全责、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若电动车属非机动车,对方无过失则由电动车主担责,对方有过失则综合考虑双方行为及错误程度,按主次、同等责任分配。
专业解答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与汽车相撞,责任归属需根据双方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及过错程度判定。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及检验认证结果,迅速精准分析并出具事故认定书进行判责。
专业解答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中若遭遇碰撞,责任判定需参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措施,考虑事故中双方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严重程度。若电动车属机动车,则依据双方行为及错误程度,判定全责、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若电动车属非机动车,对方无过失则由电动车主担责,对方有过失则综合考虑双方行为及错误程度,按主次、同等责任分配。
律师解析 可以。汽车追尾是否能向肇事司机索赔: 1、被追尾能向肇事司机索赔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追尾的赔偿项目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2、根据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侵权人为获得通常的替代性交通工具已经支付的费用确定该损失的数额。 按照以上条款的规定,追尾事故的车辆在维修停驶期间的交通费用可以向对方提出赔偿的诉求,按“替代性交通工具”所已经支付的费用; 所谓的替代性的交通工具是指,打的,租赁车子,或者是乘坐公交车,具实凭单据确定数额进行主张,这是完全可以的。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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