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可以,两者并不冲突,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事假、病假以及享受寒暑假的职工,具备相应条件后,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但产假不在其列。
专业解答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享受未履行的带薪年假。若劳动者未充分享受年假或未得到待遇,用人单位需按法律规定将未使用的年休假转换为薪酬补偿。离职后,劳动者仅享受离职期间对应的累积年休假。计算公式:将离职日至本年度结束天数除以365,乘以年度应享年休假天数,再扣除已休天数。用人单位需按法律规定支付未使用年休假的薪酬。
专业解答面对单位扣除生育津贴的情况,应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明确诉求,与单位积极沟通; 其次,考虑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如仍无法解决,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最后,若问题仍未解决,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生育津贴是保障女性生育期间基本生活的重要制度,应依法保障其权益。
专业解答面对单位扣除生育津贴的情况,应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明确诉求,与单位积极沟通;其次,考虑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如仍无法解决,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后,若问题仍未解决,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生育津贴是保障女性生育期间基本生活的重要制度,应依法保障其权益。
专业解答休完产假后离职,一般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福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基于产假期间享有。离职后,不再享有产假,因此也无法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依据是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而报销范畴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休完产假是不是能马上辞职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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