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苏州法律咨询 > 苏州人身侵权法律咨询 > 怎样辨别网络名誉权侵权人

怎样辨别网络名誉权侵权人

寇** 江苏-苏州 人身侵权咨询 2021.03.24 17:49:21 461人阅读

怎样辨别网络名誉权侵权人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苏州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苏州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互联网的技术特点和已有的诉讼判例,在查找或者确定侵权主体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通过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查询侵权行为人的上网记录信息,确定侵权人的身份。用户在网络里的任何活动,都会留下“踪迹”,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其有能力也有必要对这些“踪迹”进行保存。由于这些记录信息的内容涉及个人隐私或公共安全,所以,法律规定应由有关司法机关调取。《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行政管理部门为了查处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涉嫌侵权的服务对象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资料。在网络名誉侵权诉讼中,原告因无法取得被告侵权的网上数据信息,故其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民向网络服务提供商进行调查。通过调取的IP地址、注册ID、上网时间等记录的分析,可确定或基本框定侵权行为人的身份。
2、通过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者调查上网用户的身份登记资料,确定侵权行为人。如果侵权行为人不通过固定的电脑,而是在提供上网服务的经营场所实施侵权行为,则人民也可向这些经营场所调取行为人的上网记录。通过对用户上网时间与侵权时间、上机号和侵权IP地址的比对,可辨别侵权行为人的真实身份。
3. 在查证侵权行为人的身份时,还应考虑纠纷的起因,知情人的反映,以及从网上“口水战”到现实纠葛的转化等各种情节,结合技术参数,通过综合分析的方式作出甄别。
4、被侵权人在通知网站经营商将侵权内容删除后,网站并未按通知要求删除的,可以将侵权行为人和经营网站一并列为被告,并要求共同赔偿,经过法庭审理,会最终确定该由谁来承担侵权责任。

2021-03-24 17:51:21 回复

解答如下, 当前网络名誉侵权的方式主要有:
(1)通过电子邮件侵犯名誉。与传统的通信方式相比,电子邮件的写作较为随便,更为口语化,可以自由随意地表达思想,许多面对面不便说出的话,都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表达出来,而且电子邮件一旦点击发出,就没有办法收回。当然,不是所有发布不良言论的电子邮件都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如果是行为人单纯的对受害人发出的不当言论并不会导致侵权,因为这种信息发布并没有针对公众,而是针对接受者个人,尽管行为损害了受害人的人格尊严,但一般不会致使受害者的社会评价降低。只有当侵权人利用电子邮件将这种不当言论进行广泛散播时,将信息发给与自己和受害人有关的第三人,导致受害者的名誉毁损,从而社会评价降低时,才构成对受害人名誉权的侵害。
(2)在网络和留言板(BBS)上发表不当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这些方式主要是它的传播范围广、具有信息交互的特点,在线讨论某个话题的用户常常会不由自主的言辞过激,最后对个体进行人身攻击。由于网络和留言板具有公开性的特点,因此,这与当众的人身攻击性质及效果是一样的。
(3)通过网络散布别人的隐私,使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侵犯别人隐私权往往导致他人社会评价的降低。由于侵权人网络身份的隐蔽性,使得这种侵权方式危害性更大。因为同其他侵权行为相比较,受害人往往不可能在第一时间里知道自己的隐私被侵犯的事实,而且也很难知道侵权人是谁。在肖某诉某著名网络名誉权纠纷一案中,肖某的手机号被人恶意张贴就属于这种情况,使得肖某被虚假信息困扰,由于手机号使用多年,许多人都知道,这就使肖某的名誉受到侵害。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网络侵犯名誉权该如何投诉 (一)侵犯名誉权的方式有以下几类: 其中侮辱和诽谤是两种主要表现形式,侮辱行为又包括暴力侮辱、以口头语言或者形体语言侮辱以及文字侮辱等形式,而诽谤也分为口头和文字诽谤。另外,假冒他人姓名从事一些不道德或者违法的行为或者以口头、书面形式宣扬他人隐私的行为以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的解释》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对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也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1、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2、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二)网络侵犯名誉权怎么维权 1、保存好证据,拷贝网上对当事人攻击诋毁的或者网页(最好是一段时间内的,拷贝同时要注意时间的连续性)。 2、提供侵权者的真实资料,不受理网络名字。被侵权者可提供证据申请当地公安机关查出此人。 3、掌握一段时间的证据后,向公安机关出示证据查出此人,并到侵权者住所处。 4、被侵权者在两年内都有对侵权者提出上诉的权利。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40001人阅读

人身损害是严重的侵权行为,相关的法律知识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例如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怎么解读的呢?以及最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发布传播谣言
49499人阅读

现在网络越来越发达,发布传播谣言的途径越来越多,影响也不可估计,发布传播谣言百科栏目,为你介绍发布传播谣言有关法律,快来了解一下吧!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10801人阅读

近日,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为构造和谐网络环境添砖加瓦,律图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百科栏目,将为你介绍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相关知识,比如实名认证、施行时间等内容,快来了解一下吧!

赔偿协议书范本
5674人阅读

赔偿协议书是处理纠纷时,经常会使用的应用文本之一,那么究竟赔偿协议书范本是什么,赔偿协议书范本的使用范围又是什么,更多赔偿协议书范本相关内容,尽在律图,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网络暴力
267129人阅读

21世纪互联网持续高速发展,大家手里随时拿着手机,网络时刻都在影响我们生活。与此同时,网络暴力的问题也随之而来,那么究竟网络暴力是什么,是如何界定的,更多关于网络暴力的相关内容尽在律图。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