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及时报案,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等治疗终结后再作伤残鉴定,再来计算具体的赔偿额。
1、保险公司需要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伤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构成伤残的,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材料确定赔偿数额;
2、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内理赔;
3、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等项目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专业解答对于汽车开门撞到电动车的责任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若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因前车突然开门导致碰撞,机动车应负全责。若双方行驶在非正常车道或后车未控制车速,需由交通管理部门评估责任比例。若电动车驾驶员未注意前方车辆开门且机动车违法停车,电动车主要责任,机动车次要责任;若机动车正常停放,则电动车负全责。
专业解答本规范明确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单方过失由该方负全责;双方或多方过错则按行为和过错程度分主责、同责和次责;若各方均无导致事故的错误,属意外事件,各方不担责。故意制造事故者,视为过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专业解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乘客开启车门导致电动车受损,责任划分如下:若乘客过失导致事故, 承担全责;若双方均有过失,根据过失程度和影响划分主、同、次责;若双方均无过错,则为交通意外,双方不担责;若一方故意制造事故,对方不担责。
专业解答乘客开门若遇事故,需视情况担责。驾驶员违规停车或未停稳匆忙开门,司机与开门者共担全责。运营车辆驾驶员有确保行车安全与提醒乘客注意安全的义务,未尽职责则为主要责任人。乘客开门时需观察环境,确保安全,不慎开门造成伤害需担责。若乘客强行开门引发事故,需承担主要责任。
专业解答在行车期间,乘客若违规开窗或未观察环境强行开门导致交通事故,需承担相应责任。驾驶员在停车下客前及过程中应确保安全并提醒乘客,未履行此义务则为主要责任人。双方均有过失时,根据各自责任大小分担。
律师解析 乘客下车开门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作为乘客在下车前,应当注意观察附近路况,做到谨慎开门下车。如果因开车门不慎伤人,乘客需承担一定责任。 其次,车主作为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应当将车辆停靠在安全的位置,在乘客下车前要注意观察并提醒乘客注意安全,驾驶员没有做到前述的注意义务,对损害的发生同样具有一定的过错,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最后,受害人在骑电瓶车时,应当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发现前方有停靠车辆时,应当减速慢行,以免碰撞。如果受害人没有做到安全行驶的义务,对损害的发生也具有一定的过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如果是在车辆违规停车的情况下开车门引发事故的,或是在车辆还没有停稳就开车门引发事故的,司机和开门乘客应负全部责任。 若有不顾驾驶人劝阻强行开门发生意外的,乘客承担主要责任。
律师解析 乘客下车开门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作为乘客在下车前,应当注意观察附近路况,做到谨慎开门下车。如果因开车门不慎伤人,乘客需承担一定责任。 其次,车主作为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应当将车辆停靠在安全的位置,在乘客下车前要注意观察并提醒乘客注意安全,驾驶员没有做到前述的注意义务,对损害的发生同样具有一定的过错,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最后,受害人在骑电瓶车时,应当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发现前方有停靠车辆时,应当减速慢行,以免碰撞。如果受害人没有做到安全行驶的义务,对损害的发生也具有一定的过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如果是在车辆违规停车的情况下开车门引发事故的,或是在车辆还没有停稳就开车门引发事故的,司机和开门乘客应负全部责任。 若有不顾驾驶人劝阻强行开门发生意外的,乘客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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