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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期限实际上是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期限,根据土地性质不同,一般有40年、50年以及70年,其起算时间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为永久性权利,无时效的限制。而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就要及时去办理续期,办续期的具体处理方法如下: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我新购了一套房产,可开发商说产权年限只有65年,我听说一般房产的产权年限都是70年,开发商这样的说法对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根据土地性质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以普通住宅商品房为例,也就是70年产权年限的计算:房屋所剩产权年限=70年产权年限—【目前时间—开发商拿地时间】 若甲所购房屋的开发商拿地时间为2008年,2009年开始动土建造,2012年正式对外销售,2013年你购得该房,并获得房产证。房屋所剩产权年限=70-()=65(年)即:你所拥有的房屋所剩产权年限为65年。 注意,上述所说的还剩的产权年限指的是你拥有这套房屋的所有权以及对房产所占土地的产权年限。 一些小产权,不完全产权的集资房等无法用该计算方法计算,也不能计算。 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房用地属于划拨形式,无土地使用年限,并且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专业解答行政拘留转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否需重新计算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强制性措施并被关押后开始起算,拘留时间的计量应以此为依据。在执行行政处罚的过程中,拘留期限最高不得超出15个自然日;而在需要合并执行拘留的情况下,其最长期限也不能够超过20个自然日。至于涉及到刑事案件的拘留期限,则需结合具体案情,根据行为人所涉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决定相应的期限长度。
专业解答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应从采取拘留措施的时候开始计算。如果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需要在拘留后的三天内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天到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专业解答在刑事案件中,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限一般是从犯罪之日起算的。所谓犯罪之日,通常是指犯罪事实被依法认定的那一天,也就是某个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构成要件的时候。不过,如果犯罪行为是持续或连续的,那追诉期限就得从犯罪行为结束的那天开始算。比如连续犯,在这种犯罪里,诉讼时效应该从最后一次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影响的那一刻开始算。
专业解答民事诉讼的时效通常以犯罪发生之日起算,而犯罪之日通常是指犯罪活动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之时。对于共犯,诉讼时效从犯罪行为结束时起算。如果是连环犯罪或持续犯罪,诉讼时效以犯罪行为终结之日为准。贪污罪等案件也是如此。
专业解答在公安机关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中,拘留的起始日期是公安机关向违法嫌疑人宣布拘留执行的那一天。刑事拘留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为了防止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为了阻碍侦查而采取的临时性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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