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期限实际上是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期限,根据土地性质不同,一般有40年、50年以及70年,其起算时间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为永久性权利,无时效的限制。而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就要及时去办理续期,办续期的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 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新购了一套房产,可开发商说产权年限只有65年,我听说一般房产的产权年限都是70年,开发商这样的说法对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根据土地性质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以普通住宅商品房为例,也就是70年产权年限的计算:房屋所剩产权年限=70年产权年限—【目前时间—开发商拿地时间】 若甲所购房屋的开发商拿地时间为2008年,2009年开始动土建造,2012年正式对外销售,2013年你购得该房,并获得房产证。房屋所剩产权年限=70-()=65(年)即:你所拥有的房屋所剩产权年限为65年。 注意,上述所说的还剩的产权年限指的是你拥有这套房屋的所有权以及对房产所占土地的产权年限。 一些小产权,不完全产权的集资房等无法用该计算方法计算,也不能计算。 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房用地属于划拨形式,无土地使用年限,并且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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