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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公司要求停薪留职如何维权

王** 广东-东莞 工资福利咨询 2021.03.21 21:45:31 347人阅读

怀孕期间公司要求停薪留职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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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公司要求停薪留职属于变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同意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1-03-21 21:46:31 回复

您好,关于从怀孕就申请停薪留职是否可以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产假停薪留职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个别企业产假停薪留职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侵犯了女职工合法权益。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节选)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节选)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附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节选)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选)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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