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婚后加名”属于赠与行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女方给男方在房产证上加名的行为,属于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其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给男方的行为,并且在产权登记变更之后,女方便不可撤销该赠与行为。
第二,男方有权分割案涉房产,但并非简单地对半划分。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例如:夫妻双方可共同约定各占50%的房子份额。而共同共有则是指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像此种情况,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该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考虑到房产全部由女方父母出资,房产的大部分价值应归女方所有,但男方仍有权享有小部分的房产价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专业解答不能。婚后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还贷相当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所获得的收益自然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了。但恋爱关系或者同居关系不是这样的。法律不保护未婚状态的男女关系,女方选择帮男方还贷,一般会被认定为是赠与或者借款。
专业解答不能。婚后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还贷相当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所获得的收益自然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了。但恋爱关系或者同居关系不是这样的。法律不保护未婚状态的男女关系,女方选择帮男方还贷,一般会被认定为是赠与或者借款。
专业解答不能。婚后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还贷相当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所获得的收益自然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了。但恋爱关系或者同居关系不是这样的。法律不保护未婚状态的男女关系,女方选择帮男方还贷,一般会被认定为是赠与或者借款。
专业解答不能。婚后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还贷相当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所获得的收益自然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了。但恋爱关系或者同居关系不是这样的。法律不保护未婚状态的男女关系,女方选择帮男方还贷,一般会被认定为是赠与或者借款。
专业解答如果根据双方的陈述及提供的证据,可以认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部分是由男方父母出资还贷的,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会认定为父母帮助男方还贷,这部分还贷一般视为男方自己的还贷,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所以,离婚时,如果女方要求对婚内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进行分割,法院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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