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石家庄法律咨询 > 石家庄经营管理法律咨询 > 解散的合伙企业由谁负责清算

解散的合伙企业由谁负责清算

陈* 河北-石家庄 经营管理咨询 2021.03.18 19:01:20 313人阅读

解散的合伙企业由谁负责清算

其他人都在看:
石家庄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石家庄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解散:

1 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意继续经营的。

2 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 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它原因。

另外,所谓合伙企业清算,指依法对宣布解散的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最后分配所剩财产和分担债务的行为。合伙企业从宣布解散到最终消灭,都需要一个清算的过程。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021-03-18 19:02:20 回复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的办法,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  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