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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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法律对房产持有人的年龄并无限制,“未满18岁不能办孩子的”,纯粹是无稽之谈。
孩子的名字是完全可以加进去的。但实际操作上还是比较烦的。
由于现在还未交房,属于预登记;这个时候,若与开发商商量,请求他们的帮助配合,就会简单很多。可以在预售合同上添加孩子的名字,由开发商盖章后到房产交易中心更换原预登记证。而且,由于孩子未满18岁,而你又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银行贷款合同都不需要变更的。这样,整个费用也就是不足百元的工本费而已。(但多数开发商怕麻烦、不高兴搭手,不得不请经办人吃点饭送点礼,怕是在所难免的。中国特色嘛,呵呵。。。)
一旦交房后办出了正式的房产证,则不论孩子是否满18岁,再想添加孩子的名字,就将视同把13的房产所有权出售给你家孩子,并需缴纳相应税费。
或者还有一种常用方式,即以赠与名义,将13的产权无偿赠与你家孩子。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将不动产赠与自家儿孙,免征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但《赠与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公证费是可以协商的,交易税费则无法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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