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原则上不能。有担保物存在而不执行,将明显破坏合同的合意性和相对性,使得抵押担保制度形同虚设。这将明显有违平等自愿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在未执行担保物的情况下,人民无权强制执行非担保财产。
一、 ,最高人民执行工作办公室在回复北京大中商贸公司函明确告知山东省高级人民:“其(债务人)所提供的担保合法有效,且超出担保债务价值。在此情况下,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执行担保财产,而不应再对被执行人和担保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执行措施。”
二、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上述规定,足以说明,无论是抵押担保案件的执行或是执行中的担保都充分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以执行担保财产为前提。在抵押担保财产未予执行的情况下,执行非担保财产不具有合法性。
专业解答若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或其它应由人民法院执行之法律文书业已产生并生效,则相关事项与当事人有相应之法律约束力,需尽速切实遵守。如若一方无意或骨子里就无视其法律义务,不予履行,与其具有连带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便有权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专业解答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拒绝偿还,法院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拍卖债务人的资产,以及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以此来确保债务得到清偿。
专业解答在此情况下,执行费用应由被执行人负责承担。在涉及到的民事纠纷案件中,若法院已经批准强制执行,则无需申请人预先缴纳执行申请费用。同时,执行申请费用在执行过程结束之后,应由被执行人支付。因此,请大家注意,在相关法律程序中,申请人并无义务先行垫付此项费用。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执行案件手续时,必须依法收取执行申请费。
专业解答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的承担主体在法律实践中,强制执行的相关费用通常是由违约方承担。然而,如果申请执行方自愿承担这部分费用,同样具有法律效力。针对执行金额未超出一万元的案件,每件的费用为人民币50元;而对于执行金额超过一万元的案件,则按百分之一点五(即收取1.5%)的比例缴纳相应费用。
专业解答申请强制执行时,一般不需要预交费用,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要是执行过程中双方和解了,费用分担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或不协商,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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