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举报。 一、拨打12020举报电话 防控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防疫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分析,认真开展市场调查,及时报告价格异常波动和市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例要进行公开曝光。欢迎市民朋友积极参与监督,可通过拨打12020进行价格问题举报。 二、微信举报 打开微信进入后,点击我的,选择支付。选择城市服务的图标进入。点击督察的选项。选择下方的12020服务进入。点击我要举报的选项。会显示举报须知,点击同意的选项。选择进入地图搜索的选项。点击我要举报,填写举报信息即可。 三、拨打防控指挥部电话 所属县(市、区)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详细联系电话以各县市区指挥部公布的为准)。 四、市长信箱举报
如果疫情期间发现有哄抬物价的行为,应立即通过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及时举报投诉;但举报投诉一定要有明确的被举报人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真实信息,要有被举报人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如双方交易的真实有效记录、发票、图片等证据资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被举报人的行为一旦查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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