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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全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才用到证据保全?

尹** 西藏-林芝 财产分割咨询 2017.03.22 09:40:35 8875人阅读

朋友总是听另一个朋友说他要证据保全,朋友却什么都不知道,朋友就很尴尬了,所以想问问证据保全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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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证据保全是什么意思的理解,学界众说纷纭。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四种。第一种观点可心称之为“固定与保管说”。如学者认为:“证据保全即证据固定与保管,是指用一定的形式将证据固定下来,加以妥善保管,以供司法人员或律师、认定案件事实时使用”。
“证据保全,固定和保存证据的法律措施,指司法机关依法收存和固定证据材料,已保持其证明作用的措施”。
第二种观点为“确定说”。
“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前,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照职权采取一定措施加以确定的制度”。
第三种观点为“预先调查说”。“证据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或公证机关在法庭审查前对证据预先进行调查,加以保护的措施”,“证据保全是指诉讼提起前或诉讼提起后,在未达证据调查步骤之前,依法预先的证据调查以确保证据调查结果的程序”。
“证据保全者,即当事人于诉讼上欲利用之证据,恐日后有灭失或确难使用之虞或经他方同意,作为调查而保全之谓也”。
第四种观点为“延伸说”。认为“证据保全是对证据的预先调查行为,是法庭调查的向前延伸,并对调查的证据加以固定和保管”。

2017-03-22 09:43: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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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证制度》中把中国证据的保全分为三种形式:

一,准诉讼中证据的保全,是指在提起诉讼以前,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的请求而为的证据保全;

二,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即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三,诉讼外的证据保全,即公证处应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将证据固定并保存下来。不难理解,在强式职权主义的主导下,强调法院依职权行使公权利为主,那么,证据保全公证充其量是为辅。因为公证不具有强制执行保全措施,如查封等。但是,如果在立法上奉行民事权利基础主义,则完全可以将证据保全公证作为保全制度的首选,法院依职权的主动保全作为补充。
这就是证据保全是什么意思的具体解答。

2017-03-22 09:50: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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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证据的自然灭失、人为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经诉讼参加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证据预先加以收集和固定的制度,称证据保全。证据保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㈠证据若不及时收集或者固定,有可能自然灭失、人为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㈡必须由诉讼参加人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在一般情况下,证据保全应由诉讼参加人申请。在没有诉讼参加人申请的情况下,如果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也可以主动进行证据保全。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起诉的同时或者起诉之后提出证据保全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①申请保全证据的理由;
②申请保全的证据的名称、所在地等;
③该证据能证明的案件事实。如果当事人在起诉前需要保全证据的,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由公证机关采取相应的证据保全措施,这是公证机关的一项业务。以上是有关于什么是证据保全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2020-12-25 21:24:56 回复

对于保全证据公证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保全证据公证多用于保存易毁损、易消失或容易被篡改、删除的相关证据。中国公证协会2008年11月25日修订通过的《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规定了保全证据公证的五个种类,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行为过程和事实。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达,《民事诉讼法》修订后,将电子数据也纳入了证据种类中,所以公证保全电子数据已经成为公证机构的常规业务。 保全证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行为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应当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明、申请人与保全的证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载有申请保全证据的理由,用途和证据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说明说明,相关其他材料。根据不同的情况,公证机构可以采取录像、照相、记录、截屏、封存等手段进行保全。公证机构派员外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由两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亲自外出办理。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保全证据公证多用于保存易毁损、易消失或容易被篡改、删除的相关证据。中国公证协会2008年11月25日修订通过的《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规定了保全证据公证的五个种类,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行为过程和事实。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达,《民事诉讼法》修订后,将电子数据也纳入了证据种类中,所以公证保全电子数据已经成为公证机构的常规业务。 保全证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行为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应当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明、申请人与保全的证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载有申请保全证据的理由,用途和证据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说明说明,相关其他材料。根据不同的情况,公证机构可以采取录像、照相、记录、截屏、封存等手段进行保全。公证机构派员外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由两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亲自外出办理。

对于保全证据公证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保全证据公证多用于保存易毁损、易消失或容易被篡改、删除的相关证据。中国公证协会2008年11月25日修订通过的《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规定了保全证据公证的五个种类,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行为过程和事实。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达,《民事诉讼法》修订后,将电子数据也纳入了证据种类中,所以公证保全电子数据已经成为公证机构的常规业务。 保全证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行为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应当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明、申请人与保全的证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载有申请保全证据的理由,用途和证据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说明说明,相关其他材料。根据不同的情况,公证机构可以采取录像、照相、记录、截屏、封存等手段进行保全。公证机构派员外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由两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亲自外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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