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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在公司的银行对帐单中发现一笔代理国库税收收缴的费用,那就应该对应有银行的回单,作为付款凭证。 现在企业报表、报税均是在网络自主完成,企业设立之初,纳税人、税务机关、开户银行都会签订三方协议,纳税人在每月申报期之前将应纳税款足额存入《三方协议》中所填写的银行帐户中,纳税申报后税务机关将授权划缴税款协议和纳税申报成功的信息,生成电子缴款书发送国库。国库进行校验,审核无误后转发至纳税人开户银行进行划缴税款,开户银行及时从纳税人账户将款项划缴国库,并将付款成功和不成功的信息反馈国库。纳税人开户银行根据已付款电子缴款书,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一式二联,
第一联作付款银行记账凭证,
第二联作付款回单交给纳税人。 现在还有更简化的,电子缴款书由纳税人在申报软件中自行下载打印做凭证入账,银行只反映扣款,但也是以银行回单形式,所以无论哪种方式,都应该有银行的付款凭证。
2021-03-06 13:38: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