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台州法律咨询 > 台州刑事诉讼法律咨询 > 公安局裁定执行案件后,再审中止执行,还能撤销吗?

公安局裁定执行案件后,再审中止执行,还能撤销吗?

李** 浙江-台州 刑事诉讼咨询 2021.03.06 07:54:47 349人阅读

公安局裁定执行案件后,再审中止执行,还能撤销吗?

其他人都在看:
台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台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可以向当地检察院控告,由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再进行必要的调查后依法监督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2021-03-06 07:55:4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