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货物、物品(包括石油)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主犯在量刑范围内从重处罚,从犯在量刑范围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共犯”的概念不明确,如果与主犯共同犯罪,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与主犯相同,则属于共同主犯,与主犯量刑相同或相近;如果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与从犯相同,则按照从犯定罪量刑。谢谢阅读!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犯法。因为口罩也属于医疗器械,根据国家规定,要想经营,必须有相关资质,领取营业执照,因此,一般人事不允许私自销售的。如果销售的口罩是真的,质量也符合标准,则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两高涉疫司法解释》 第六条之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五万元,也就是只要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就涉嫌犯罪。所以私人倒卖口罩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如果销售的口罩不符合质量标准,是假口罩,则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根据《两高涉疫司法解释》 第三条 第一款之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等灾害期间,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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