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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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装饰装修物的现值损失,是指附合装饰装修物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尚存在的实际价值。确定装饰装修物现值损失不需要考虑租赁期限的长短,只应考虑承租人在合同无效时,对该装饰装修的实际使用时间,即按照承租人已使用的时间进行折旧,而不能考虑按租赁期限进行分摊。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时,无论是折价补偿或按过错分担损失,均应按折旧后的现存价值确定。理由在于,租赁合同无效,双方关于租赁房屋的约定全部无效,其中包括租赁期限,故不能按照约定的租赁期限分摊费用。同时,确认合同无效时,承租人可能已实际使用了房屋,故也不能按其实际支出的装饰装修费用来确定。实践中,确定无效租赁合同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现存价值,一般采用鉴定方法。
2021-03-03 17:44:25 回复专业解答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呢?通常来说,一般由被告的居住地或合同义务的履行地法院来管辖。如果借贷双方对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没有达成补充协议,并且根据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那么就把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作为履行地。比如说,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要求还钱,那么出借人就是接受货币的一方,所以出借人所在地的法院就有管辖权。总之,管辖法院的确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来判断哦。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专业解答在处理农村房屋确权争议诉讼时,原被告所在地法院均具管辖权。若合同双方有明确管辖约定,则须遵循该约定。针对此类争议,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与判断,确保裁决的公正与合理。这既是对双方权益的尊重,也是法律精神的体现。
专业解答在处理农村房屋确权争议诉讼时,原被告所在地法院均具管辖权。若合同双方有明确管辖约定,则须遵循该约定。针对此类争议,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与判断,确保裁决的公正与合理。这既是对双方权益的尊重,也是法律精神的体现。
专业解答我们有以下明确的法律依据:一般的行政案件应该交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区域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而对于已经经过复议程序的案件,同样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区域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在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后,高级人民法院有权决定跨区域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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