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基本释义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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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释义: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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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条件:(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不能买下宅基地,个人申请宅基地必须经过地方行政审批。
乡村宅基地申请要求通常需要需要多少个基本要求:乡村户口、原本无宅基地、需要分户要求能够新申请宅基地,其他的具体要求通常是依照地方的相关宅基地管理政策的限定。
农村批宅基地条件有: 一、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三、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小于法定面积、需翻建、扩建的。 四、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家另行建房的。 五、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质滑坡、泥石流隐患的。 六、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无住房的。 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用地面积按以下标准执行: 1、城市规划区内,人均20个平方米,一户最多100平方米; 2、城市规划区外,人均30平方米,一户最多为1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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