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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故的原因和身亡原因
1,在多种原因连续发生所造成的损失中,如果后因是前因所直接导致的必然的结果,或者后因是前因合理的延续,或者后因属于前因自然延长的结果,那么前因为近因。2,前因属于承保风险的,即使后因不属于承保风险,保险公司仍然承担偿付责任。3,举例:某人在爬山时不小心从山上掉了下来,在等待救援过程中因心脏病而死亡。被保人从山上掉下来是前因,属于承保风险,所以即使后因心脏病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依然要承担赔偿责任4,在一连串连续发生的原因中,若有一项新的、的原因介入,使原有的因果关系链断裂并直接导致损失,该新介入的原因为近因。5,举例,若被摔伤的被保险人在后期住院期间,因心脏病死亡,则心脏病也是死亡的近因,意外险不予赔付。以上,请参考。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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