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能既要丢工作又要判刑,需要具体分析。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九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您好,可能既要丢工作又要判刑,需要具体分析。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九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对于法院人员两次吃饭各收一千元算受贿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属于,但不构成罪。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罪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1)因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
3)强行索取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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