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根据我国劳动法规,病假期间员工薪资视工作年限而定。任职未满两年的员工,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满两年但未满四年的员工,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病假期工资或疾病抚恤费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少于其80%。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劳动法规,病假期间员工薪资视工作年限而定。任职未满两年的员工,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满两年但未满四年的员工,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病假期工资或疾病抚恤费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少于其80%。
专业解答当企业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需要治疗时,根据规定,员工可享受病假福利或疾病救济费。在此期间,企业需按照既定准则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但请注意,这部分费用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企业应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同时也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专业解答在劳动者因病或工作损伤治疗期间,企业应依法支付病假薪酬或疾病救助费用,但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80%。员工诊疗期满后,如能胜任原工作则继续履行合约;若不能,劳动鉴定委员会将评估其劳动能力。一至四级别员工需自愿退休并享受相关待遇;五至十级员工,企业可终止劳务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贴。
专业解答员工病假工资按照任职年限比例支付,未满两年60%,满两年未满四年70%,以此类推,满八年及以上100%。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准为月薪工人月薪,计件工人过去三个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申请流程:提前向直属领导提交申请,获批准后填写《病假条》并交接工作,超过规定天数需经理审批。突发情况可先告知领导,后补交证明材料。
律师解析 具体规定是: 对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不满6个月的职工,本年的病假工资,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则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连续工龄不满5年,按45%发; 满5年不满10年,按50%发给; 满10年不满20年,按55%发给; 满20及以上,按60%发给。
律师解析 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按照《广州市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职工享受的疾病津贴(病假待遇)标准,按下列办法计发: 1、对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不满6个月的职工,本年的病假工资,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下称月均工资)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县级市,下同)职工月均工资,则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连续工龄不满5年,按45%发;满5年不满10年,按50%发给;满10年不满20年,按55%发给;满20及以上,按60%发给。获得各级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职工,按65%发给。享受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离休、退休待遇的职工,按70%发给。 2、对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满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本年的疾病救济费,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则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40%发给;满10年不满20年,按45%发;满20年及以上,按50%发给。 获得各级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职工,按55%发给。享受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离休、退休待遇的职工,按60%发给。从下年度起,单位按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70%水平,适当调整长期病休待遇。 3、单位根据实际,可在上述计发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10%的比例计发病假待遇。 4、按上述标准计发病假待遇后,如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80%的,需给予补足;如超过本人本年正常上班月(日)均工资收入的,按本人本年正常上班的工资收入的80%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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