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没有立案的,不能采取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措施。理由是: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开端程序,表明案件进入刑事司法程序轨道,侦查和审判活动才能启动。强制措施作为保证侦查、和审判顺利进行而采取的限制或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方法,刑事诉讼没有开始就不能使用,否则是对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的严重侵害,实际上是一种非法拘禁。对任何一个可能被怀疑犯罪的正常人来说,都是一种人身威胁,是滥用国家权力的一种表现。尽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公安机关针对某种紧急情况可以先行拘留,但这里的“先行”是针对没有办理“拘留手续”而言的,是指情况紧急可以“无证拘留”,而不是指可以先拘留后立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致人死亡,只要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就会被拘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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