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河池法律咨询 > 河池个人债务法律咨询 > 民间借贷如何解决问题?

民间借贷如何解决问题?

ask****923 广西-河池 个人债务咨询 2021.02.24 19:23:25 464人阅读

民间借贷如何解决问题

其他人都在看:
河池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河池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97428条

你好!欠钱找不到人、打电话不接、玩失踪等,应当及时主张权益,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的途径得到履行判决。如果自己不熟悉,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免过了诉讼时效而无法主张权益。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作为老牌律所,口碑好,在全国十几个城市设立有机构,均设有借贷服务部,欢迎与我们及时联系

2021-02-24 19:34:20 回复
咨询我
1387814835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西-南宁 咨询解答:5011条

可以到法院起诉

2021-02-24 20:44:2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保险待遇(一)医疗费第30条第3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2、要求:住院期间。(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五)辅助器具费第30条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六)停工留薪第33条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七)生活护理费第33条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八)工伤复发的费用第36条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二、伤残保险待遇(一)伤残补助金1、标准:一级,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5个月的本人工资,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21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二)伤残津贴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2、要求:(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三)伤残补助金1、标准:五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四)伤残津贴1、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2、要求:(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可以根据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不同组合对所有的民事权利进行两级分类。依形式逻辑的规则建购的抽象、一般概念式的体系,此种体系乃是许多法律,特别是民法典的体系基础,但即使民法典也未必完全吻合此种体系。由——作为规整客体的——构成事实中分离出若干要素,并将此等要素一般化。由此等要素可形成类别概念,而借着增、减若干——规定类别的——要素,可以形成不同抽象程度的概念,并因此构成体系。借着将抽象程度较低的概念涵摄于“较高等”之下,作后可以将大量的法律素材归结到少数“最高”概念上。此种体系不仅可以保障最大可能的概括性,同时亦可保障稳定性,因为这种体系是完整的,于体系范围内,法律问题借逻辑的思考来完成。  第一级是按照权利是绝对权还是相对权;第二级则是按照客体的不同划分出不同的绝对权或是相对权,比如绝对权中包含物权、人格权和知识产权。第则是按照主体的不同关系对不同的权利在做出划分,比如,所有权可以包含单独所有权、共同所有权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下面对每一类权利的具体包含的权利详细论述。  首先是绝对权。从绝对权本身的意义上来说,它是特定的权利人与不特定的义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绝对权一般来说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即便他的产生可能是由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或者是事实行为设定的,但是这并不否认绝对权的内容必然是要有法律直接规定。否则不特定的义务人就无从履行义务。一般来说,履行绝对权的相应义务,只要义务人的消极就可以了,并不需要他有什么积极的行为,这是绝对权的最本质的特征,它体现了一种最基本的社会稳定秩序。只有在义务物人积极的侵害权利人的权利或是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时候,才构成侵权。[24]绝对权和相对权的侵害是有所不同的,这也是两种权利的性质不同所决定的。绝对权的行使不要求义务人有任何积极的行为,只要求义务人就可以,因此,侵害绝对权并不以过错位要件,只要时义务人对权利人行使权利有所妨害,权利人就有权要求义务人停止妨害,恢复其行使权利的状态,在这一点上,无论是物权、人格权还是知识产权,都是一样的。下面对绝对权做出分类,在分类的同时,贯穿着第二级和第分类。  人格权。人格权是权利人基于人格利益而产生的权利,它是权利人存在于社会的最基本的权利,是自出生时起,伴随着权利能力的始终,依法所固有的。人格权按照客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以权利人的人身为客体的,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一类是以权利人的其他人格利益(精神利益)为客体的,包括姓名权、自由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个人尊严权、个人情报知悉权。[25]人格权因为是依法为个人所固有,因此是不可转让的。即便是许可他人使用某些精神性的人格权(比如姓名权、肖像权),也是权利人终有一天可以收回的。权利人所享有的权利来自人格利益,而非物质的利益。虽然可以与主体而存在,却是不能离开主体而转让的。  物权。物权是权利人因为对物的利益而产生的财产性的权利。他包含着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人可以直接支配物,而不需要受任何人意志的影响。  在物权中,要特别提出的是权利人为复数的物权,因为此时,如上文所述权利人行使权利的绝对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他是物权重要单独分出的一类特殊的权利。物权中有一种特殊的权利,就是合伙人的权利,他们共同对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经营管理,实际上这是共有所有权的一种发展,合伙人之间的共同行使财产权利的权利,是合伙人权利的一项权能,具体地说,是社员权的权能。  继承权。继承权是绝对权,继承人的继承权——无论是继承既得权还是继承期待权——都是继承人因为继承关系而享有的对遗产的权利和与被继承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承权的实现,不需要任何义务人的积极作为,只需要他人不妨害其行使权利。因此继承权是一种绝对权。在继承人为多数的情况下,还涉及到多个继承人对遗产的权利,因此,他们的权利的绝对性也是要受到一定的限制的,这一类权利也是要重新分离出来的。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他们都是权利人对一种智力成果的权利——有人认为商标并不是智力成果,知识产权的对象的共同特征是他们都是由财产价值的符号,此观点更为可取——知识产权是绝对权,这其中同样涉及到复数权利人的情况,也同应该单独分离出来。  股权。如上文所述,股权是一种特殊的权利,他是股东们基于对公司的投资所产生的财产性的权利,包括经营管理的权能和按投资进行利润分配的权利。股权不是物权,也不是债权,而是一种的权利。股权也不是社员权,社员权不是的权利,而是股权中的一项权能。这种权能在很多权利中都能够体现,比如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  第二大类权利是相对权。相对权有特定的权利人和义务人,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有法律规定的,也有通过意思自治自行设定的。权利人权利的实现有赖于义务人的积极作为,如果义务人不履行义务,他就侵害了权利人的权利,权利人就有权要求义务人承担侵权责任,这种侵权责任的承担,必须要求权利人有过错,义务人对权利人权利的侵害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下面对相对权进行第二级和第的分类。  债权。债权是典型的相对权,债权是基于债务人的给付行为而产生的利益所享有的权利。债券的实现,有赖于义务人的积极履行义务的行为。  亲属权。亲属权是亲属之间基于亲属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亲属权——比如配偶权、被赡养权——都要求有特定义务人的履行义务,亲属权伴随亲属关系的始终,是依法律所产生的,这是亲属权与债权的最大区别。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民间借贷案件管辖的问题有哪些

    专业解答在民间借贷诉讼中,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不过,如果借贷合同对管辖有明确规定且合法,那就按约定来。要是合同履行地没明确,或双方没补充协议,且没法确定履行地,那一般以收款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2024.10.25 1692阅读
  • 民间借贷的管辖权问题有哪些

    专业解答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通常是根据“原告向被告提起诉讼”的规则来确定管辖权,即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审理。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长期居住地不同,那么就由长期居住地的法院来审理。在特殊情况下,原告住所地或合同执行地的法院也可能有管辖权。例如,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无法达成补充协议,那么就以接受款项方所在地为合同执行地。

    2024.09.21 1537阅读
  •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中断问题怎么解决

    专业解答在借贷纠纷中,诉讼时效中断指因特定情况发生,使已过期的时效失效,新的时效重新计算。常见的情况包括债权人要求履行债务、债务人承诺履行或债权人提起诉讼/仲裁。如果想通过催收通知、诉讼来维护权益,要妥善保存证据,如邮寄凭证、受理通知书,以证明时效中断。

    2024.09.20 1581阅读
  •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中断问题怎么办

    专业解答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要是诉讼时效中断了,那就得重新计算有效期。这是因为在有效期内,出现了法定的事由,导致它失效了。等这些事由消失后,有效期就又能接着算了。 通常来说,有这些情况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用书面形式催收了,或者债务人表示愿意还钱了,又或者是债权人启动了法律程序,比如打官司。要是债权人发了催款信,那就可以看作是诉讼时效中断了。

    2024.09.19 1486阅读
  • 民间借贷纠纷是什么意思怎么解决问题

    专业解答借贷纠纷指个人或企业之间因借贷关系引发的争议。主要争议在于本金、利息的确认,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的承担。解决此类纠纷的关键在于明确本金、利息、还款期限,并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2024.09.18 1695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