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应先与父母沟通:
1、设法消除家长的顾虑(亲情感化等),尽量取得父母的支持;
2、在协商不成的前提下,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开具带印章的户籍证明后,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律师解析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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