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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主体主体

张* 甘肃-庆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1.02.20 08:49:43 327人阅读

贪污罪的主体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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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罪的主体包括这样几种类型: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准国家工作人中。这里又包括三种类型:
①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③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021-02-20 08:51:43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罪的主体包括这样几种类型: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准国家工作人中。这里又包括三种类型:
①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③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非国家工作人员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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