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根据《刑事诉讼法》条的规定,被法院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均应折抵刑期,折抵刑期的具体方法为: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两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起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
专业解答羁押一日并不一定就折抵刑期两日,只有是最后法院宣判的刑事处罚是管制,那么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两日,若处罚是有期徒刑、拘役的,那么羁押一日只能折抵刑期一日,且其他的刑事处罚是不能进行折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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