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在财务出现困难或问题时,在友好协商的原则的基础上,在相关法律的引导下及法律机构的监督下,债权人对债务人做出的让步,让债务人重组机构。
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人的全部或部分债务。
2.修改债务人负债条件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相关内容。包括延长还款期限、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减少本金等。
3.债务人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但是,对于发行权益性证券用于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如,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只有在满足《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后才能发行新股。
4.最后一种是以前面三种形式组合的方式清偿债务人的全部或部分债务。
《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专业解答破产重组期间,企业还能继续经营,但得满足一些条件。这过程就是想通过改善经营策略、调整资产配置,让企业走出困境,重新焕发生机。不过,企业得同时接受严格的监督和限制,像是法院和债务清算人会全面监督重要决策,保证重建过程和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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