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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陪产假规定2017年有什么新政策呢?

王** 广东-惠州 工资福利咨询 2017.02.10 21:01:48 12347人阅读

我妻子在家待产,现在我想请陪产假回去,想咨询下杭州陪产假规定2017年有什么新政策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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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杭州陪产假规定2017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2017-02-10 21:11: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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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增加产假30天=128天
杭州陪产假规定2017年不仅是女方,男方也可以享受15天的陪产假,这期间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2017-02-10 21:08: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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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为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依法保护女职工在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浙江出台了《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中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可在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及计算工龄。
  《办法》强调: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利,在劳动报酬方面,用人单位要实行男女同工同酬?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用人单位在招录人员、安排岗位或裁减人员时,不得歧视妇女?
  用人单位:
  ■ 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结婚、限制生育或者缩减产假等损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
  ■ 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限制其晋级、予以辞退、单方解除其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除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外,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应当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
  《办法》中明确规定: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同时,孕期女职工可以享受以下保护:
  ◆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其劳动时间;
  ◆实行劳动定额的,适当减少其劳动量;
  ◆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予以减轻其劳动量或者暂时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怀孕不满3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的,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不少于1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除怀孕之外,经期的女职工也享有福利哟~
  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下列保护:
  ◆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经医疗机构证明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1至2天的带薪休息。
  女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及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的,需给予一定的假期。产前检查、生育或者流产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其中,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保险
  
1、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按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2、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
  
3、生育津贴计发标准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差额部分;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失业妇女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以向设区的市、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未就业妇女的配偶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未就业妇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下列保护:
  ▲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不少于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增加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实行劳动定额的,适当减少其劳动量;
  ▲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同时,单位应当结合其劳动生产特点,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在处理女职工性骚扰申诉时,需依法保护女职工的个人隐私。
  当单位违反以上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时,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7-02-10 21:04:48 回复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017年5月29日,杭州市公安局发布了杭州最新户口政策,将全日制本科学历落户、中级职称落户、全日制专科学历落户杭州的条件由原来的社保要求一个月到账调整为需交满一年的社保,同时居住满1年,由此人才引进落户杭州的门槛有了一定的提高,本公司团队根据多年来从事人力资源相关工作,重新整理了比较全面的落户杭州政策细则、办理流程以及浙江省居住证、人才居住证的办理说明,供大家参考。
目前杭州比较常见的落户办法为:应届毕业生、人才引进、投资纳税、各类投靠、海外留学生、购房、高技能人才等方式,预计2017年9月1日将实施积分落户,为杭州现有落户政策的补充,杭州市公安局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让更多优秀人才以及对杭州有重大贡献的来杭人员落户杭州,实现平等的杭州市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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