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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摩托车致人死亡怎么判

兰* 江苏-苏州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1.01.12 22:29:18 430人阅读

无证驾驶摩托车致人死亡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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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人无证驾驶摩托车致人死亡的,应该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进行赔偿,赔偿的主要项目有: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交通费、抢救费等。  
2、如果摩托车驾驶员负事故主责或全责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负次要责任的,则可处予行政拘留并罚款。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
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
第一项、
第三项、
第五项至
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021-01-12 22:30: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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