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肇庆法律咨询 > 肇庆办案流程法律咨询 > 公安局第二次补充侦查已经超过1个月, 补充侦查可以延期吗

公安局第二次补充侦查已经超过1个月, 补充侦查可以延期吗

王** 广东-肇庆 办案流程咨询 2021.01.12 13:24:30 354人阅读

公安局第二次补充侦查已经超过1个月, 补充侦查可以延期吗

其他人都在看:
肇庆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肇庆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如果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最长时间为一个月,可以补充侦查二次。如果期限内办案单位不能补充到证据,是不能申请延期的。证据不足,检察院应作出不决定。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的决定。

2021-01-12 13:26:3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