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恩施法律咨询 > 恩施其他法律咨询 > 不能执行债权和无法执行债权的区别

不能执行债权和无法执行债权的区别

宋** 湖北-恩施 其他咨询 2021.01.11 10:59:47 329人阅读

不能执行债权和无法执行债权的区别

其他人都在看:
恩施律师 其他律师 恩施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是,不能实现债权大多是因为一些情况导致债权无效或者消灭。无法执行是债权合法有效,但债务人除了特定的不能执行的财产就没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导致无法执行。
债权无法实现的原因有哪些,影响债权实现的因素有哪些
1、没有签订合同书或协议书;
2、合同书或协议书中约定不明;
3、履行中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接;
4、没有对方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增减项目确认或结算的凭证;
5、无法证明签字的人员为对方员工;
6、无法提供重要证据的原件;
7、债权债务的转移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法律规定;
8、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诉讼时效的中断;
9、本单位已经注销,或与原单位分离,债权债务未经处理;
10、债务人已经破产、注销或吊销,债权无法、无处主张
绝对不能执行财产包括由立法规定的不可执行财产:
(1)被执行人、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及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不可少的基本生活财产。
(2)被执行人获得的具有特定纪念意义的物品。
(3)有关抚养子女的债权、赡养父母的债权,被执行人的基本保险基金。
(4)被执行人从事职业、技艺或手艺所必需的工具、物品和书籍,被执行人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被执行人有义务为提供公共服务而保存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6)法律或者司法解释专项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2021-01-11 11:01:4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与执行异议之诉区别是什么

    专业解答执行异议诉讼涉及执行程序中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第三人撤销行为是对法院裁定等法律文书所载的标的物以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所载的标的物提出异议,请求撤销的民事诉讼,两种诉的申请阶段不同。

    2024.09.26 5305阅读
  • 债权转让与向第三人履行有什么区别?

    专业解答债务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包含两重债务关系,一个是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原生性债务关系;二是第三人(替代履行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次生性债务关系。在这两重债务关系中,第三人与原债权人无任何债务关系,其只对原债务人负有义务。

    2024.09.03 5880阅读
  • 债权凭证与执行中止的区别

    专业解答适用范围不同:执行中止适用范围广,任何性质案件只要出现应当中止情形,都适用执行中止,而债权凭证仅适用于金钱给付案件。发放期限不同:执行中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只要出现应当中止的情形,任何时间内均可中止执行,不受执行期限的限制。而债权凭证原则上要在法定执行期限届满后发放,期限未满不能发放。

    2024.06.26 3981阅读
  • 债权凭证与执行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专业解答适用范围不同:执行中止适用范围广,任何性质案件只要出现应当中止情形,都适用执行中止;而债权凭证仅适用于金钱给付案件,如涉及人身权执行案件均不能发放债权凭证。发放期限不同:对执行中止只要出现应当中止的情形,不受执行期限的限制。而债权凭证原则上要在法定执行期限届满后发放,期限未满不能发放。

    2024.07.06 8054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