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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罪辩护词格式及其范文一则

张** 江西-赣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2.01 13:49:46 2158人阅读

最近我要去做一个辩护,是关于诬告陷害罪的,但是我在这方面很不足。请问诬告陷害罪辩护词的格式是什么且给出一则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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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关于诬告陷害罪辩护词的范文,还请借鉴。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省××市××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张××之亲属许××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张××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仔细查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经过认真的调查和严密的分析,我认为,本案事实不清,存在诸多疑点,难以定案。现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关于本案中公诉书认定张××作案的证据
    公诉人所列举的能够据以认定张××强奸杀人的证据主要有两个:一是××公安局对被害人和被告人所作的血刑试验结论,二是被告人身上的伤良。由于其他证据只能证明案件确实发生,但并不能证明罪犯是谁,因此,我仅就这两份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力,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看法。
    根据××公安局所制作的刑事科学鉴定书,死者血型为B型,阴道内精液为A型,犯罪嫌疑人张××血型为A型,唾液为A型,公诉人遂将此认定为张××强奸杀人的一条主要证据。对此,我作为辩护人认为,死者阴道内精液与犯罪嫌疑人张××同属一种血型,并不能证明就是张××作的案。因为现代法医学认为血型鉴定毕竟不同于DNA指纹鉴定,它只能作排除认定,而不能作同一认定。具体到本案来看,死者阴道内精液为A型,可以据此排除血型的B型、O型人作案的可能性,但不能得出必然是张××作案的结论。因为世界上A型血的人有很多。
    根据公诉人提供的照片,张××的伤痕均在右侧,即右侧肩部、右耳后、右额和右手。这是与张××的供述相一致的。张××对此的解释是:案发第二天上午正值家里买煤,他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子干体力活是责无旁贷的,由于肩挑、肩背和爬楼梯,造成了身体右部的多处划伤。按常理讲,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解释是有待辩证分析的,但我们可以通过张××身上的伤痕形成时间来具体分析他的这一供述是否真实。按照公诉人发表的公诉词,笔××是在××年××月××日××时许作的案,这也就是说,张××身上、耳后及额上的伤应形成于此时,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在案发当天,并没有人发现他有伤。因为案发当天下午,张××去单位值班,单位里的人并未看见他的脸上、额上有伤。张××单位的同事刘××和王××提供的书面证据证明。并且,张××当天值完班回家后,邻居也未曾见过其脸上、额上有伤。二、关于本案中公诉书认定的张××的作案时间 无论是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书,还是公诉人在法庭上提出的公诉意见,都认定被告人张××是在××年××月××日××许作的案。但当天 ××时左右,张××单位的同事刘××和王××以及门卫黄××都能证明张××在单位值班。这有刘××、王××和黄××提供的书面证词予以证明。而且,张×× 在单位值班时,所翻阅的报纸和所作的读书笔记也能证明张××在××月××日××时许不在作案现场。以上证据与张××本人的辩解相印证,证明了张××在×× 时许没有作案时间。
    综上所述
    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认定被告人张××作案的证据严重不足。因为事关人命,我认为人民法院在采证时不可不慎。我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年××月××日修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之规定,宣判被告人张××无罪。
                                                                       辩护人:××律师
                                                                      ××年××月××日

2017-02-01 13:56: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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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诬告陷害罪辩护词的基本格式,还望您借鉴参考。
1、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既是受被告人的委托不是受人民法院指定。实践中,还说明是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辩护人在开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调查了案情等 ,以便向法庭表明,自己的辩护意见是有根据的。也可以在前言部分开门见山地提出关于办案的基本观点,对法庭调查作简要交代。
2、正文部分。正文包括辩护理由和辩护意见。这一部分是辩护词的核心部分,是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观点和看法全面、系统的论证。要重点说明各论证提出的辩护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引用事实和法律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反驳起诉书的指控。概括起来辩护词的具体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起诉书指挥客人的犯罪事实能否成立;被告人是否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无不负刑事责任的其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起诉书对案件定性和认定的罪名是否准确,适用的法律条文是否恰当;被告人有无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斩情节;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被告人口供之间是否存在矛盾;被告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是否属于意外事件;客人代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共同犯罪案件中,对首犯、主犯、人犯、胁从犯的划分是否清楚;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
3、结束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对自己的发言作一小结。提出结论性的意见,以加深法庭对自己辩护观点的印象;
二是对被告人如何定罪量刑,适用刑法的什么条款,向法庭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7-02-01 13:52: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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