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海南法律咨询 > 三沙市法律咨询 > 三沙市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二手经济适用房过户流程及费用

二手经济适用房过户流程及费用

文** 海南-三沙市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2.13 16:35:31 390人阅读

二手经济适用房过户流程及费用

其他人都在看:
三沙市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三沙市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如何买卖二手经济适用房办理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的手续的步骤主要有:
1、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到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申请表和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
2、交易部门在15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3、买卖双方达成合同的,持合同及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交易管理部门自收齐买卖双方有关材料之日起,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计收有关税费收益等,完成立契过户手续;
4、买方持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到区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缴纳土地出让金;
5、买方持立契过户、土地出让金缴纳的证明等文件及规定的其他证明,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权属登记部门收齐上述证件之日起60日内完成登记、发证手续。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哪些费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3、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契税:1.5%,由买方缴纳。

2020-12-13 16:37:31 回复

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当多个家庭共同居住同一住房、且其中有两个以上家庭符合申购条件时,若有一个家庭申购后,其他家庭的住房面积超过了本市的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之间应当协商一致,仅确定一个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二)国有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常住户口;  2、货币补偿金额在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以下;  3、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  4、本市他处无住房。  (三)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  (四)集体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申购办法按照《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07〕61号)文件规定执行。  据了解,由于我市现执行的750元/月人的住房保障收入线控制标准已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因此,将此控制标准提高到1000元/月人,从而扩大保障范围,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标准调整后,对现行城市低保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和低收入无住房的,享受廉租住房租赁全额补贴,在市场上租赁满三年且经过房屋租赁部门登记备案的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预计此次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条件和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调整后,将新增约1.4万户家庭可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作为我国最重要的铁路枢纽城市之一,徐州不论是在战略层面上还是在经济层面上都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徐州已经成为华东地区重要的教育、科技、文化、金融、旅游会展中心。但是徐州的快速发展让很多市民们跟不上脚步,住房问题成了困扰广大市民的一个重要的问题,为了住上自己的房子,很多市民开始转求购买经济适用房。那么有关2021徐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徐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都有哪些呢本文将围绕2021徐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展开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对广大网友有所帮助。2021年徐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包括:经济适用房申请者本人或家庭具有徐州市区常住户口达5年以上;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600元);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米以下;经济适用房家庭成员及所在单位均没有能力解决住房问题,另外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除了2021年徐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外,很多网友也非常想要了解徐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下徐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首先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对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不成立的,盖章后送往所属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后交由民政部再次审核,民政部门对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材料核实后,送至区住房保障部门,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再交由市住房保障机构进行终审,终审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不成立的作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按现行政策什么叫二类经济适用房

    专业解答二类经济适用房就是回迁房、单位集资房等相关房子,一类经济适用房跟二类经济适用房的区别主要在于,一类经济适用房住满5年才能交易,如果是二类经济适用房,未住满5年也能交易,但是在对外出售的时候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一般按合同价款的3%计算。

    2024.08.26 26663阅读
  • 购买二类经济适用房怎么购买?

    专业解答购买二类经济适用房除与普通商品住房一样缴纳契税、个税、增值税及附加外,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等。但是二类经济适用房大多数是“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回迁房”,只是产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才能变为商品房。

    2024.09.17 7910阅读
  • 二手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专业解答卖方已取得入市资格,且房屋所有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为共有的,还必须持有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意见。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二手房销售是指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一般登记,重新挂牌交易的交易。

    2024.08.09 3073阅读
  • 买卖二手经济适用房合同是如何写的?

    专业解答买卖二手经济适用房合同需要写上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还有房屋的基本情况,再者就是房子的转让金额、支付的方式、所存在的违约责任、最后就需要写上双方的名字和时间。

    2024.09.08 2090阅读
  • 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专业解答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需要写上双方的基本信息、以及还有房屋的基本情况、再者就是买卖的金额,支付的方式,违约的责任;只要确定好之后就需要写上双方的名字还有写合同的时间。

    2024.09.03 2054阅读
  • 有经济适用房过户流程及费用多少?

    律师解析 经济适用房的费用:补交土地出让金、营业税、交易契税、印花税、交易费、证件工本费:80元。 经济适用房的手续: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 2、去咨询台领取网签号,等待叫号进行网签; 3、网签后,对应窗口缴纳契税; 4、领号; 5、交纳土地出让金; 6、持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025.05.28 1186阅读
  • 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交哪些费用?

    律师解析 1.契税:面积140平以下普通住宅:1.5%×3621×房本面积.面积140平以上非普通住宅:3%×3621×房本面积. 2.印花税:1‰×3621×房本面积. 3.营业税:面积140平以下的普通住宅免交营业税,面积140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交差额营业税:(3621×房本面积-原总价)×5.4%. 4.综合地价款:3621×房本面积×10%.

    2025.05.24 1017阅读
  • 经济适用房能过户吗?

    2025.05.20 1018阅读
  • 经济适用房过户条件?

    2025.05.19 1307阅读
  • 经济适用房过户手续及费用是什么

    律师解析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 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1、土地出让金: 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 由卖方缴纳。 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 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 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 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3、印花税: 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契税: 1.5%,由买方缴纳。

    2025.02.24 1262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