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东莞法律咨询 > 东莞人身侵权法律咨询 > 装修师傅给预付一万块,我不想干了

装修师傅给预付一万块,我不想干了

王** 广东-东莞 人身侵权咨询 2020.12.11 13:23:41 444人阅读

装修师傅给预付一万块,我不想干了

其他人都在看:
东莞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东莞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如果将全部工作交给他人,由他人提供工具和人工,并以固定装修费为结算方式的,应当认定为承揽合同。
2.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3.师傅手艺不好,不符合约定标准,对其不诚实履行合同的行为,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如果合同对收费项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预付的一万块优先用于抵扣。
5.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2020-12-11 13:24:4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