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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上的残疾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吗?

廖* 福建-泉州 遗产继承咨询 2020.12.07 23:01:44 334人阅读

遗嘱上的残疾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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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所谓缺乏劳动能力,是指尚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已丧失了劳动能力;所谓没有生活来源,是指法定继承人本身不具备维持个人最低物质生活水平的经济条件。只有在法定继承人既“缺乏领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双重条件下,被继承人才有义务在立遗嘱时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只有当残疾继承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既“缺乏领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双重标准时,才享有要求保留必要份额的权利。

2020-12-07 23:03: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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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立遗嘱时必须为残疾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吗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立遗嘱时必须为残疾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2024.02.22 238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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