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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患精神病,女方能否与男方离婚

邓** 山西-长治 离婚咨询 2020.12.06 23:07:58 453人阅读

男方患精神病,女方能否与男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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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途径有两条: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经协商一致,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依法领取离婚证;二是向人民提讼,由来调解或判决,进而确定婚姻关系是否解除。由于离婚虽然可以使饱受痛苦婚姻折磨之人从围城中解放出来,但却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因此我国法律对人民依国家强制力判决离婚规定了较高的“门槛”———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经过努力还有可能挽救,一般是不会轻易判决离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之规定,感情不和分居满3年、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等十几种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从本问题反映情况可知,你配偶在婚后不久即患上精神病,且经过多年的医治也没有好转,根据前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完全可以认定他俩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他俩离婚。建议你委托律师办理

2020-12-06 23:08: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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