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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法的追诉期限

孙** 湖南-长沙 其他咨询 2020.12.05 07:29:40 484人阅读

计划生育法的追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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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计划生育社会抚育费的征收不是行政处罚,而是行政征收行为,因此不适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追诉时效限制。行政征收是以强制的方式向相对人征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实物的行政行为,是一项严肃的行政执法活动。如果没有一定的时效限制,行政执法人员就可能缺乏行政效能意识,任意决定处理时间,有较大的随意性。从提高行政效能,促使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保证执法严肃性角度出山发,应设定一定的追诉时效。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可参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追诉时效审查。
1、如果主管部门有条件发现而未发现的,适用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第一款规定的追诉时效;
2、违法行为人以种种手段如外出躲避生育等逃避处理,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无条件发现或经过努力仍未以现的,应当从发现行为人违法时起算追诉时效。

2020-12-05 07:31: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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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违反计划生育有追究年限吗?

    专业解答目前我国违反计划生育不会被予以行政处罚,所以目前没有追究年限的限制。在之前的计划生育政策中,因为计划生育管理是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所以适用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即两年,如果是超过两年的,此时行政机关是可以不再追究的。

    2024.08.06 15938阅读
  • 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多久

    律师解析 计划生育社会抚育费的征收不是行政处罚,而是行政征收行为,因此不适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追诉时效限制。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2025.02.03 146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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