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不可以,学校和用工方可能是签署了什么协议,学校和用工方可能有利益关系,正常来说学校无权干涉学生的自由实习,除非特殊行业例外,我们学校实习就是自己找和学校推荐相结合,不管过程怎么样,最后只要开个实习证明就可以,以此可见,学校提供的用工方低廉的工资,比较差的工作坏境,这其中其实是有猫腻的,但是学生其实是弱势群体,对这样的现象,除了你能说服导员,否则应该是没什么选择,不过个人建议,什么都还是经历一下,这样对你人生的整个成长还是比较有利的
一.实习成绩与毕业证涉及到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关于实习《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并未明确作出具体规定.二.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高校必须主动公开学籍管理制度,并提供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三.所以,若你违反学校的实习规定被学校处理或处分的,可以按申诉途径申诉,对处理结果不服或有证据证明学校违反本省关于高校学生实习的相关规定的,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诉或举报.甚至依法提讼.相关规定:《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主动公开以下信息:(四)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讼;
解答如下, 学校是事业单位,根据行政处罚法的上述规定,不享有行政处罚权,无权对学生进行罚款。如有被罚款现象,被罚者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或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可见,只有国家和经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才拥有行政处罚权。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章以及教育法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学校是没有罚款权的,老师就更没有罚款权了。
很轻微、动机是达到教育的目的的话,是没有影响的。
人身损害赔偿是最为常见的诉讼案由之一,人身损害赔偿法都有哪些具体规定呢,那么身损害赔偿法全文内容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规定是什么,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当今社会,校园欺凌的案件数不胜数,甚至有很多学生因为遭受到了校园欺凌而无法忍受,跳楼自杀,结束了年轻的生命,当校园欺凌这种事件逐渐走入了人们的视野之后,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关注,遭遇校园欺凌该怎么办才好呢?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每一个小孩都是可以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这在我国有明确的规定,无论是任何人都不可以随意剥夺公民的受教育权,那么我国对于受教育权的法律规定究竟是什么呢?这个问题,请看下文详细介绍。
现实生活中,如果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要求损害赔偿,这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说到损害赔偿,大家知道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吗?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介绍损害赔偿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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