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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不交,有律师函吗

赵* 甘肃-甘南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2.04 04:23:54 381人阅读

物业费不交,有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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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原则上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交纳相应费用。物业费起算日期是对的,建议你尽快缴纳物业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所以业主欠缴物业费,物业管理机构是有权诉讼追缴物业费的。

2020-12-04 04:24:54 回复


一、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己的权利。 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目的在于物业管理区域里的全体业主通过制定和遵从共同的契约和规章,能够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对属於业主们自己的房产物业(可通过雇佣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业主的自主治理和自我经营,从而提升小区的人居环境和业主的生活品质进而达到小区物业的保值升值的目的。

二、成立业主大会并选出业主委员会也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要求的。 符合条件而到时间没有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所在地方的房管行政部门将督促或强制 成立。(譬如一旦小区超过5年,就一定要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是因为法律规定5年后动用维修基金,一定要通过业主委员会,政府部门也会强制要求小区建立业主委员会。) 第
三、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全体业主来说也是十分必要的。 没有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缺乏物业管理主体,因而无法有效地行使对受雇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和互动的权力,无法管理和使用小区的维修基金和其它资源,也无法依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证小区的生活品质。。。譬如小区建成后的两三年内还在保修期内,但是倘若没有业主大会及委员会,即使小区内的业主共有产业如会所、游泳池或是小区道路等出现了问题需要维修,开发商可以拒绝同个人业主交谈而逃避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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