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查到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到,进行公告送达。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借款人资产。【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一百条 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020-12-04 01:53:03 回复专业解答要是那个欠咱们钱的人在咱们去告他之后躲起来了找不着,那咱们就得用个叫公告送达的办法来处理这件事。就是说如果知道这个人肯定是躲着不肯出来,或者用别的送达方法都找不到他的话,咱们就得把这事儿贴到网上发布出去,然后从这个消息发出去的那一天开始算,等满30天以后就算是真的给他传达到位了。同时,在这个案子里还得把为什么要公告送达、怎么公告送达等等这些事情都详细地记录下来。
专业解答倘若在一起涉及债务拖欠未果的纠纷案件中,被告行踪下落不明,从而导致传统手段无法实现法律文件的有效送达,此时可以考虑采用公告送达的途径。具体而言,当确认被告确实处于下落不明或无法通过其他常规方式进行送达时,法院有权发布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后,即可视为已完成送达程序。在此过程中,必须在案卷材料中详细记录公告送达的缘由及相关流程。
专业解答要是有人欠你钱就是不肯还而且人也不知所踪的话,别担心,你还是能找法院帮帮忙的。人家法院真的会特地为这些欠债不还的家伙想办法,具体来说,就是用公告的方式来送达诉讼书。只要公告发出去了,过上整整30天,就算是当事人收到了法律文书。记住,这是在法院已经确认这个家伙找不到或者联系不上的情况下才会使用这种方式。至于怎么标记这个过程嘛,法院都会在卷宗里详细记录下来的。所以说你也不用太过担心没人帮你催债的问题。
专业解答若遇有人故意拖欠且己方已失去讨债机会,应对这种情况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此时最首要的步骤便是筹备提交给人民法院的起诉文书。如确实难以独立起草此类起诉文件,可选择以口头形式向法院提起诉讼,由其负责详细记录诉讼主张,同时将这一信息反馈于当事人各方。
专业解答若在诉求追索欠款不还的诉讼过程中,未能查询到被告方之实际居住地址,可采纳公告送达的程序处理。也即是说,在明确受送达之人确实已不在原居住地点,抑或是已尝试过采用其它法律规定认可的送达方式但仍无法成功送达的情况下,便可通过公告的形式来完成送达工作。公告应在特定的媒体平台上发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满三十个自然日后,即可视为已经送达。在相关的案卷材料中,必须详细记录公告送达的具体原因以及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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