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一、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
1、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即使原告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并特别授权给律师,律师也就财产等部分有权代表原告作出处分,律师是无权就身份关系方面的进行处分的。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离婚可以的)。
2、原告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出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特殊情况一般指原告身患重病、因为自然灾害无法出庭等客观原因。
3、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诉讼中,被告并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缺席方的权利救济和保护不论缺席方是的确无法获知诉讼离婚开庭信息,还是恶意回避的,只要缺席方认为财产分割有错漏,或者对子女抚养权有异议,或者对债务承担比例不服的,缺席方都可以就财产和子女提起申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和变更抚养权;或者缺席方重新提讼,请求依法重新财产或变更抚养权。但是在判决双方离婚并且判决已经生效的情况下,缺席方不得就离婚提起再审。
四、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在国内居住的,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本人不回国参加诉讼。
专业解答没有强制要求原告必须到庭。抚养费案件不涉及人身关系,如果原告委托了像代理律师这样的代理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是可以不到场参加诉讼的。如果没有委托任何代理人,原告就必须到场参加诉讼,否则法院按照撤诉处理。
专业解答在行政诉讼中,第三方并非强制出席,但作为有独立诉求的当事人,缺席可能视为放弃权益保护。只有在无合理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擅自退出时,庭审程序不受影响。
专业解答民事诉讼中证人有义务出庭,但不是必须出庭。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专业解答在故意伤害案中,辩护律师必须出庭辩护。被告未出庭可能被视为放弃辩护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告享有辩护权,可自行辩护或委托律师,不出庭将损害其法律权益。
专业解答在诉讼中,原告通常需亲自出庭,但也可委托一至两人代为出庭。这些代理人可以是专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或由社区、单位、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这些规定确保了当事人有充分的代表和支持,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律师解析 抚养费诉讼案没有强制要求原告必须到庭。抚养费案件不涉及人身关系,如果原告委托了代理律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是可以不到场参加诉讼的。如果没有委托任何代理人,原告就必须到场参加诉讼,否则法院按照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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