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襄阳法律咨询 > 襄阳破产清算法律咨询 > 法院受理破产诉讼后,当事人还能否申请重新破产?

法院受理破产诉讼后,当事人还能否申请重新破产?

桑* 湖北-襄阳 破产清算咨询 2020.12.01 09:13:29 365人阅读

法院受理破产诉讼后,当事人还能否申请重新破产?

其他人都在看:
襄阳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襄阳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企业破产案件是人民受理的一种非诉民事案件,破产企业本身和符合条件的债权人,都可以向人民提起对相关企业的破产申请,也就是说破产企业和其债权人都有可能成为破产案件的申请人。  在人民宣告企业破产之前,破产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对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人民应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的裁定,当事人对该裁定不得上诉。  人民准予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的,在人民裁定准予之前,因破产申请所引起的损失,由破产申请人承担。ttttt

2020-12-01 09:14:2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